证券代码:688608 证券简称: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:2023-031
恒玄科技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
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
(资料图)
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
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
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恒玄科技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召
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、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<恒
玄科技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>及其摘要的
(以下简称“《管理办法》”)
议案》等相关议案。根据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
的相关规定,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
了公示。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,相关公示情况及核
查情况如下:
一、公示情况
露了《恒玄科技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
(以
下简称“《激励计划(草案)》”)及其摘要、
《恒玄科技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 2023
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》。
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,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,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
出意见。
截至公示期满,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
议。
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、身份证件、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
司签订的劳动合同、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。
二、监事会核查意见
监事会根据《管理办法》、
《激励计划(草案)
》的规定,对公司《2023 年限
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》进行了核查,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:
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法》”)、
《恒玄科技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等法律、法
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。
(1)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;
(2)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;
(3)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
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;
(4)具有《公司法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;
(5)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;
(6)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。
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,符合《激励计划(草案)》
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、独立董
事、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%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、父母、
子女。
综上,公司监事会认为,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
法律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,符合《激励计划(草案)》规定的激励
对象条件,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、有效。
特此公告。
恒玄科技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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